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

8件事 評量你能否當有錢人?


資產高達270多億元、白手起家的出版鉅子費利克斯‧丹尼斯(Felix Dennis)認為要做有錢人,臉皮要夠厚,心機要夠深,當然也要注重道德倫理。
為什麼一個有錢人願意花時間寫書教人致富?理由有兩個:首先,我喜歡把所知道的事情記錄下來;其次,我相信每個擁有相同智力的人,在給予足夠的動機和正確的方法下都能成為有錢人。



養成有錢人的特質  先有自信和堅定信念
什麼人才能成為有錢人?這是個有趣的問題。就像家中的老大總會散發出一種自信一樣,按照我的觀察,這並非絕對,但至少符合大多數的情況。不管是與生俱來,或透過後天的努力學習,有錢人身上明顯存在著自信的特質。
你可以從他們走進陌生旅館或餐廳的方式就辨別出他們,也可以在商場看到潑辣的貴婦與名牌服飾店的店員討價還價的身影──這並不是一般職業婦女的作風, 她們對這種事很反感,即使她們比貴婦更需要獲得折扣。
同樣的,你也可以在有錢人的小孩身上,發現與眾不同的特質,他們相信這個世界是為他們的好處而創造的,金錢讓他們有種不在乎的態度,這也是有錢人最不討喜的特質!不管有錢人有什麼特質,任何不屈不撓想變成有錢的人同樣可以擁有這些特質。我認為,關鍵在於自信。自信和不可動搖的信念,讓我們可以勇往直前,最後擠進有錢人的行列。
所以井蛙之見也可能有用;沒有用處的東西也能派上用場;厚臉皮也能起作用。但耐力是非常重要,當最好的朋友嘲笑你、心愛的人對你感到絕望,其他人冷眼旁觀對你竊竊私語、大家半帶敬畏,半帶輕視時,你還能努力堅持到最後。
成為有錢人並不擔保能獲得快樂。事實上,情況似乎總是傾向壞的一邊──有錢人如果不是要保護財產而身負壓力與重擔,就是賺到許多錢後充滿罪惡感!
如果光陰可以倒流,我就會知道我今天所了解的一切,盡快賺取足以過安逸生活的財富(大約3,000至4,000萬英鎊,約合新台幣16億2,000萬至21億5,000萬元)──最好是在35歲之前。然後,我把所有財富悉數兌現成現金,展開退休生活──享受創作與植樹。
成為有錢人的過程當然樂趣無窮,但有一次,卻造成我個人生活的混亂。因為要賺錢,我到五十歲之後才能安於創作,幾乎所有清醒的時間都在思考如何賺錢。發達後也讓我染上毒癮、嫖妓、嗜酒,在酒色財氣之中縱情自己。這種情況,哲學家一定會認為──所有追逐財富的人都會陷在這種折磨。
7年前,我為了賺錢每天至少工作12到16小時,即使我坐擁財產已有數億英鎊(約合新台幣200多億元)也無法停下來。如我所說的,這非常可悲。因為擁有最多的人不一定是贏家,真正的贏家是了解自己的限制和需求,並適可而止。
最後,我發現抽身的方法,就是將夜以繼日的工作移交給更年輕、更聰明的人去做。我調整了生活作息,開始做我想做的事──不是我覺得必須要做的事。畢竟,以我的財富,除了證明自己之外,不再需要證明什麼。
或許在你努力成為有錢人的過程中,可以避免這種偏差,我衷心希望如此。但有一件事可以確定:「看似困難的事」不能作為不去嘗試的理由。成為有錢人會引發個人大災難可說毫無根據。
擁有一副保護自己的鎧甲  才能向有錢人之路邁進
如果要做有錢人,必須要擁有一副保護自己的鎧甲。一副金屬的鎧甲,這副鎧甲不能太厚而遮蔽了你的視線,讓你錯過有用的建議與批評,尤其是來自於你信賴的人,也不能讓你與朋友或家人產生隔閡。
但也不能太薄,要厚到在遭遇無可避免的失敗後,足以擋住接踵而至的惡意嘲笑,更別提隨著成功而來的嫉妒。
認真考慮下面列出的幾項因素:
1.如果你不願意失敗──有時候是眾目睽睽的失敗──甚至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,你發達的機會就會變得十分渺茫。
2.如果你在意鄰居的目光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3.如果你無法接受放棄一份安穩的工作而選擇走上危險而孤獨的道路、讓家人、伴侶或愛人擔憂的事實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4.如果你富有藝術才華,並害怕追求財富的過程會降低藝術天分,你永遠不會發達(但在這種情況下感到害怕是情有可原的)。
5.如果你沒有準備比別人付出更多努力和更長的工作時間,並把來自同事或朋友的嘲笑置之不理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6.如果你不能說服自己「有資格」發達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7.如果你不能把追求財富視為一場遊戲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8.如果你不能面對失敗的恐懼,你永遠不會發達。
事實上,要做有錢人意味需要犧牲。痛苦的是,犧牲的人不一定是你,你必須知道這點,不然就放棄追求成為有錢人。這不是懦弱的呼籲,現在回頭也不是懦夫的行為。畢竟,如果每個人都準備要有所犧牲,誰會到我公司為我工作呢?
除了犧牲以外,還有一個殘酷的事實必須面對。我一生當中賺了不少錢,看著許多比我優秀的人竟一生平庸,因此我深信害怕失敗是世界上想做有錢人的人唯一的障礙,這一點請你相信我。

書籍介紹_這一生要做有錢人(本文摘錄自導讀、第1部分)


作者:費利克斯‧丹尼斯(Felix Dennis)
出版:久石文化
作者簡介: 是一個白手起家的千萬富翁。他在1973年創辦雜誌社,《個人電腦世界》和《麥金塔用家》兩本雜誌在80年代中期為他賺進數百萬英鎊。 今天,丹尼斯出版公司仍然是一家私人企業,總部設在倫敦和紐約,旗下發行的雜誌包括:《The Week》、《Auto Express》、《Computer Shopper》、《Maxim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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